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1/9/28 10:27:20 作者:
学院各部门:
国庆节将至,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,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,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市公安局的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国庆期间安全保卫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针对本部门实际,落实值班制,安排好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,切不可麻痹大意,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事件。
二、各部门对所属员工、师生进行“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交通事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破坏、不参加非法组织”的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。
三、各部门组织安全自查,检查所管辖区域内的危险品、贵重仪器、电气设备和安全管理与责任落实情况;安排专人对假期中无人工作区的电源、电器设备进行关闭,预防发生电气火灾事故;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,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加强值班,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或保卫处。请各部门做好安全自查。
四、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管理,严格宿舍进出管理登记手续,若发现闲杂和可疑人员要严格盘查,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;对留校学生和外籍学生加强组织引导和管理,保证学生的安全与健康。
保卫处
2011年9月23日